随着互联网经济的日益兴起,网购成为了人民喜闻乐见的购物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均规定了消费者享有七日无理由退货的权利,该权利强化了电商经营者的义务与责任,给予了消费者冲动消费的后悔药,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然而,现实中却有一些“不怀好意”的消费者,利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则钻法律漏洞,损害了商家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红(化名)喜欢在唯品会上购物,一次,她在逛淘宝时发现了其在唯品会上购买的同款鞋子,但价格却大大低于唯品会。于是小红萌生了一个邪恶的想法。她在淘宝上下单购买了同款鞋子,然后将淘宝上购买的次品放进唯品会的鞋盒中利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规则退货给唯品会。一来二去,小红就可以用低价购买到正品的鞋子。经统计,小红以这种“狸猫换太子”的购物方式掉包了鞋子18双、手提包1个,价格合计26893元。唯品会后台工作人员发现小红的唯品会账号退货率达90%,经调查,认为其行为涉嫌诈骗,遂报案。
检察官普法
小红在唯品会平台上购买正品商品后,与在淘宝平台上购买的次品调换后,退货给唯品会商家的行为属于诈骗。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检察官提醒广大消费者朋友,切莫存在投机取巧的心理,想要以偷梁换柱的方式退货薅羊毛并不可取,数额达到4000元即构成犯罪。
本案中,除了贪小便宜的小红外,唯品会商家也有一定的责任。商家在收到退货后没有第一时间进行验收,竟然在小红第19次退货中才发现异常,导致小红不断实施以假换真调包的诈骗行为。为保护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唯品会商家将小红退货的次品进行二次销售,检察机关已联合公安机关督促商家将退货的次品作销毁处理。
检察护企
小红恶意退货的行为侵害了商家的财产权,破坏了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诚信原则和交易习惯,不利于经济发展。为杜绝这种情况的发生,完善网购退货流程是关键。案发后,办案人员积极联系唯品会平台工作人员,建议平台及时处理消费者的退货,收到退货包裹要拆开检验,加大对售后人员的培训,提高识别“假货”的能力,收到“假货”时要拍照或者拍视频保留证据,警惕“退货”骗局。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进一步助力企业行稳致远,下一步,本院将联合相关部门规范菜鸟驿站、快递人员的行为,督促其履行义务对消费者的退货拆包验收,从源头上打击偷梁换柱的行为。
来源:遂溪检察